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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3年10月17日 15:04作者:招生就业处来源:招生就业处点击率:

各学院:

为培养大学生创业精神和意识,提高学生创业素质和能力,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19〕124号),学校特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用于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硕士生、博士生以创业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的专业构成应多样化。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负责人),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

(二)申报评选范围、申报程序等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毕业生创业相关文件精神,特别增设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通道,积极支持毕业生创业。

(四)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特对意向注册成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五)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未结题的项目团队不得申报;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因执行不力被终止后,一年内不得申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未结题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报类型:

(一)一般项目。资助金额范围为0.3-1万元/项。

(二)重点项目。产品得到市场初步验证,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有较好的运营团队,取得了一定的市场效益,上年度营业额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20000元/项(不重复资助)。

(三)重大项目。产品得到市场验证,项目发展潜力巨大,团队运营效率较高,取得了较好的市场效益,上年度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资助金额40000元/项(不重复资助)。

(四)新企业注册。在校学生作为企业法人注册企业(注册地为重庆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园)且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有营收记录)3个月以上,资助金额5000元/个(注册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以后)。

(五)对高新技术项目、科技型项目学校将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一般项目

1.《重庆交通大学创业基金项目申报计划书(简本)》。

2.项目团队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二)重点项目、重大项目

1.学生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经营业务税务工商报表证明等。

(三)新企业注册

企业法人(学生)相关材料、2021-2023年度内注册企业相关凭证等、3个月以上经营业务税务工商报表或营收记录。

四、申报时段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31日17:00。

五、申报流程

申报全程采用先线上、后线下方式进行。

(一)一般项目

1.学生团队撰写好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报计划书(简本),加入一般项目申报QQ群(271567196)按群内通知要求提交。

2. 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初步筛选。

3.通过学生专用申报QQ群通告经初步筛选入选的学生团队。入选学生团队进一步细化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报计划书(详本),相关栏目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材料至南岸校区第一教学楼10216中心办公室,同时在一般项目申报QQ群学生助理指导下登录创业OA系统,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相应电子版本。

4.中心组织校内外评委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路演评选,整理汇总校内外评委意见,公示无异议后行文确认立项资助。

(二)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新企业注册

1.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新企业注册负责人加入特别项目申报QQ群(338286181),提交相应纸质材料至南岸校区第一教学楼10216中心办公室。

2.中心组织校内外评委进行相关材料评定。

3.中心整理汇总校内外评委意见,公示无异议后行文确认立项资助。

六、其它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培育孵化工作,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交大〔2015〕225号)相关要求,具体落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职能职责。每个学院组织申报至少1项创业基金项目(一般项目)。

(二)联系咨询方式:62652656 童老师

附件:

1.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报计划书(简本)

2.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报计划书(详本)

3.《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19〕124号)

4.《重庆交通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交大〔2015〕225号)

招生就业处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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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昱睿

审核人: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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