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校要求,鼓励和引导各院(部)有计划地引进一批高水平外籍专家和资深华裔学者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增强协同创新及综合竞争能力,学校拟从2019年开始,设立校级“海外引智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引智对象应为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或在世界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高水平外籍专家和资深华裔学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要著述或论文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2.现任或曾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的重要职务;
3.现任或曾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
4.现任或曾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主旨报告人;
5.曾获得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及专利;
6.现任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的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
7.现任或曾任世界知名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核心成员;
8.掌握突出技术技能的高端人才和职教专家。
(二)所聘请的专家学者可以是在职人员,也可以是退休后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若聘请对象为海外资深华裔专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海外连续工作5年以上;
2.能流利使用中外文开展工作。
(三)引智对象来校工作内容包括长短期教学及科研合作等,在校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天/年。
二、立项流程
1.学院(部)申报
各学院(部)结合工作实际,于9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际处提交立项申请,报送立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专家评审
国际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金额
每年立项资助1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院自行配套资助经费。
四、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工作管理办法》(交大〔2017〕311号)执行,项目经费仅限用于立项单位所聘专家学者的薪酬、国际国内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保险等支出,不得用于购买仪器和办公设备、学生补助以及教师学生交流等支出,同时应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子莉(62652602),waiban@vip.163.com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海外引智计划”立项申请表
2.《重庆交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工作管理办法》(交大〔2017〕311号)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