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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广泛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的通告

日期:2019年06月04日 15:47作者:图书馆、档案馆来源:图书馆、档案馆点击率:

今年是重庆交通大学建校68周年,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全校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的精神家园,更好地挖掘、搜集、整理宝贵的校史资料,生动展示学校建设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传承优良文化传统,续写学校薪火相传人文血脉和交大精神,特面向校属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学校自1951年创办以来的实物、图片、声像、文献等各类校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类别

(一)文献类

1.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图书、印刷品、出版物等;

2.反映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文件、资料、报刊、出版物等;

3.反映校园历史文化、校园生活的具有代表性的各单位(部门)、教师、学生自办刊物等;

4.学校不同时期师生的教案、备课本、课堂笔记、读书笔记;

5.师生间赠言题录、回忆录、校友活动纪念册;

6.其他能够反映学校不同历史时期特点的各类文献资料。

(二)实物类

1.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题字、手稿、信函、批示等;

2.学校历任党政领导、知名教授的任命、聘任、论著、信函、手稿、教案、讲稿等重要文档资料;

3.涉及学校历史变迁的牌匾、碑刻(文)、拓片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封)、徽标、印章、票据、凭证(如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派遣证、借书证、记分册、校内使用的票证)等;

4.各个时期的教材,有代表性的教案、讲义、教学大纲、实习方案等;

5.对外交流活动中所获赠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保存价值的锦旗、徽章、画册、礼品、纪念品等;

6.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会议、赛事,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奖杯(牌)、作品等。学校集体或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的表彰文件、证书、奖杯(奖牌)等;

7.学校购买或制作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办公用品等;

8.广大师生或校友收集、保存的能直观反映学校某一历史时期工作学习生活实况的“老物件”(如印章、校徽、证章、校服、生活用品、劳动工具、文体用品等);

9.知名校友的传记、先进事迹介绍、相关资料和实物等;

10.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等。

(三)声像类

1.历届各班级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等;

2.反映各学院(部)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3.反映学校重大学术、文化、体育活动方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4.反映学校历史变迁、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老照片;

5.反映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以及各类大型有纪念意义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6.反映历次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以及各类教师、学生组织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及校外媒体对我校的报道、图文资料等;

7.与国家、省市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和重要人物交往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8.校外媒体报道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事件、重要活动方面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

凡属自愿捐赠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造册登记,建立捐赠档案,由学校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资料等档案,将享有优先利用权。

(二)复制

对不愿捐赠原件的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经所有者同意,可由档案馆采取复制、翻拍、扫描等方式进行留存,原物仍由提供者保存。

(三)文字材料提供

对反映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的文字材料,可以纸质件(本人亲笔签名)寄送学校档案馆;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离退休教职工,可与离退休工作处联系,由档案馆人员前往协助整理。

(四)拜访征集

如因公务繁忙,或其他原因不便出行,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沟通联系,学校将安排档案馆工作人员登门拜访,接收捐赠。

三、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时间

2019年6月5日至7月12日,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其他征集时间

长期接受校属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校史资料或实物。

四、征集说明及工作要求

(一)征集说明

1.校史资料征集主要以文字、图片、音像、实物为主,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

2.提供图片、影像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人(提供人)、现从事职业、联系电话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和捐赠人(提供人)姓名、时任职务(班级)、联系电话等信息。

3.校史资料持有人可通过电话、书信或面谈的方式直接与学校档案馆联系,也可采取邮寄和直接向学校档案馆移交等方式进行。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认真组织,督促办公室主任和兼职档案员收集好本单位曾经使用过或保存好的校史资料、实物,应及时移交学校档案馆。广泛发动教职员工积极联系本单位离退休人员、亲朋好友、广大校友,积极加入到征集活动中来,努力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奉献。

2.欢迎各方面人员提供重要线索。征集校史资料期间,恳请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主动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或提供重要征集线索,或就校史资料征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3.征集分工安排。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由校属各单位分别组织征集;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组织征集;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由校友联络办、校党政办负责组织征集;上级文件资料,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收集。征集的校史资料和实物等统一移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五、征集展览

学校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在现场或网上举行捐赠物品展览。

六、联系方式

(一)重庆交通大学档案馆

联系人:詹罗成,电话:023—62658823、62873760;邮箱:danganguan@cqjtu.edu.cn;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档案馆;邮编:400074。

(二)重庆交通大学校友联络办公室

联系人:唐元春,电话:023—62652970、62652372,邮箱:xlb@cqjtu.edu.cn。

恳请您与我们联系,相互告之或提供各种征集线索,并就校史展览馆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重庆交通大学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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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昱睿

审核人:陆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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