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9〕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4号)精神,结合学校《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交大〔2019〕118号),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践导向”原则和“先进性、创新性、针对性、实践性”要求,围绕素质教育、新工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智慧教学、考核改革等重点领域,制订《2019年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人依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校级教改项目按选题价值、研究基础和研究属性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
(一)重大项目
研究内容针对学校层面教育教学体制机制、育人体系、管理模式等重大问题,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能形成供学校决策参考、实践指导的实施方案的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二)重点项目
研究内容针对人才培养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具有明显的高水平教学成果价值的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三)一般项目
以解决教育教学具体问题为目标,通过改革实践与效果评价形成具体应用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四)委托项目
针对学校或部门教育教学中急需解决的专项问题,研究成果直接为委托方服务或提供问题解决方案。
二、立项范围与数量
围绕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实践,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依据2019年《申报指南》拟立项100项研究项目(其中重大、重点项目15项,一般项目85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者原则上应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重大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丰富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选题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重点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选题具备实践研究基础。
(二)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人数适中,分工明确,在项目研究的起止年限内有充分的时间进行研究工作。
(三)项目申报者作为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重大项目可设两名主持人;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参研项目不得超过3项;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项目。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由申报人申请,二级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专家集体评议基础上确定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各二级单位组织教师围绕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新工科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实施、课堂教学革命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申报,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核,根据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择优推荐。
五、项目管理
(一)研究经费
项目资助经费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单列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资助重大项目3万元/项、重点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0.8万元/项,鼓励所在单位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二)过程管理
贯彻“集中立项、分级管理、科学高效”的原则,建立学校、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三级责任制。所在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要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和实践条件。学校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结题验收
高教所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结项应提供研究报告和实施效果分析报告,并完成立项批准时约定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
六、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教所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为:
1.《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1份;
2.《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纸质文档一式2份,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所在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请书”;
3.《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纸质文档一式5份,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所在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活页”。
(二)已申报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无需再次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62652920(蒋老师) 邮箱:gjs404@163.com
地址:明德楼A栋709办公室
附件1.2019年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4.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