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通知将开展2019年重庆市创新争先奖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先进个人或集体应于5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解决重要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新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在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在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社会影响大,贡献突出。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推荐的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推荐的科技工作者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推荐的科技工作者为机关事业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须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二、推选名额
各学院(部)可择优推荐“重庆市创新争先奖”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或先进集体候选团队1个。
三、材料要求
请于2019年4月26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418室(纸质件一式四份,电子件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礼刚 邱宇
联系方式:62652439
邮箱:409347523@qq.com
附件:渝人社发〔2019〕45号关于评选重庆市创新争先奖的通知
人事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