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提高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质为根本目的,大力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社会科学方法,传播社会科学思想,弘扬社会科学精神。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自已的专长、学科优势,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科普需要,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并完成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创作;
(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三贴近”原则。内容健康向上,具有科学性、通俗性、针对性;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特色,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有较强的吸引力;
(三)成果形式多样化,可以是读本、绘本、数字化作品等;
(四)本项目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申请的学科范围
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关于一级学科的分类,项目申请的学科范围为:马克思主义·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四、申请人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工作;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三)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申请;
(四)申请人填报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限制申报情形
作为负责人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以上未结项指在2019年2月25日还未办理完毕结项手续的。
六、申报途径
各社科单位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各区县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地社科联申请;各社科社团会员可通过其社团申请;其他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
七、申报程序
(一)填写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请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论证活页》和《2019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报一览表》。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2.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上报材料
“申请书”纸质材料1份、“论证活页”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发展中心,“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77057789@qq.com,邮件主题注明“某某社科规划普及项目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653294
附件: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请书
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论证活页
3.2019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技处人文社科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