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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10月31日 09:30点击率: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交办人函〔2018〕1600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相关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每一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

二、推荐要求

已入选“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称号或原“交通青年科技英才”称号者,不得重复推荐。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为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已获得相关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荣誉得,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条件

申报“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称号者,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优先推荐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员),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是本单位青年学术带头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交通运输科研工作中,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和实际应用价值,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交通运输教育一线工作中,对交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贡献突出,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三)在交通运输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四)在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化等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对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A4纸装订成册,重点体现2013年以来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推荐表1份、登记表3份,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首页,重要奖励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交人事处师资科(明德楼A栋418室),同时将电子材料(一览表、推荐简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邱宇电话: 62652439

邮 箱:409347523@qq.com

附 件: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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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事处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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