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要求,我校决定对重庆市级及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准备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并填写相应的《中期报告书》或《结题验收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2、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于11月23日前报送至明德楼B栋528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支撑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格式)材料发至851382768@qq.com。
3、结题验收费用由项目组负责。项目批准结题后,将颁发统一印制的《重庆市(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
4、对初次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或开展教学实践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对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向市教委提交延期结题申请(校级项目向研究生院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经研究生院签署意见后,报市教委备案。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