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工作,根据《重庆交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16〕355号)、《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2009〕10号)、《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开展我校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度获批立项的省部级教改课题(附件)。
二、检查内容
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其实践应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与目标、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重点检查为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其实践应用情况。
三、材料报送
1.课题组须提交《中期报告书》一式2份、主要阶段性成果或其他证明研究进展材料的复印件1份。
2.所在单位汇总后于2018年11月9日前报送高教所审查,同时发送《中期报告书》电子版至高教所邮箱。
四、工作要求
根据相关课题管理办法规定,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予结题。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完成中期检查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62652907(王老师) 邮箱:gjs404@163.com
地址:明德楼A栋711办公室
附件:2017年度省部级教改课题立项名单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