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核准同意,《重庆交通大学章程(2023年修正)》正式发布实施。
本次章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总结凝练了学校近年来的办学成果和实践经验。2022年上半年以来,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法治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参与,历经学习调研、校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学校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党委全委会审定等阶段,经多次研究讨论与修改完善,形成《重庆交通大学章程修正案》。
新修订的学校章程在总体保持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呼应时代要求,不断与时俱进,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不断强化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对学校党委主要职责、学校纪委主要任务、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基层党组织职责和学院职责等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始终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使命,突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相关章节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实际,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校区布局、学校标识、内部机构等表述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还对部分用语及表述、章节条款顺序作了相应修改和调整。
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此次修订章程标志着学校依法治校进程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下一步,学校将以新修订的章程施行为契机,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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